我市4家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


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 杨峰)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公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评审结果,我市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奥亿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4家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

本次申报,市知识产权局通过线上问题解答、线下宣传培训相结合方式,组织我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系统学习了解、精准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

近年来,市知识产权局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加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力度,建立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库,引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和竞争优势。


责任编辑:韩萧阳

鞍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网络举报电话:0412-22244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112018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辽B2-20150311. 网站备案号:辽ICP备2024018201号-1

鞍山新闻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2-2022 www.anshannews.cn. 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