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辽宁某耐火材料公司负责人提着现金来到海城市人民法院,将拖欠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剩余款项一分不少地交到了18名工友代表手中。至此,共计40多万元拖欠款全部交到了工友手里。此案中,法院执行人员既守住了维护劳动者公平正义的底线,也托住了企业生存的防线,实现了维权与护企的“双赢”。
据介绍,18名工友与辽宁某耐火材料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拖欠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共计40多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冻结被执行人公司账户。被执行人公司急需解除银行账户的冻结。经执行法官沟通,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四期给付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企业账户的冻结。
在被执行人按期履行两期后,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履行。本案件再次冻结被执行人企业银行账户。被执行人诉请先解除账户的冻结,一个星期后将现金送到法院。由于双方的信任已经被破坏,申请执行人坚决不同意解除对企业账户的冻结。执行法官组织企业与申请执行人多次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先解除对被执行人企业账户的冻结,如七天内未收到执行款,再次冻结账户。2月6日被执行人按约定将余款以现金方式送至法院,并配合执行法官发放。
看着工友们清点钞票时洋溢的笑容,以及企业负责人如释重负的神情,执行法官们深深感到,执行是个大学问,如何双赢很重要——要考虑农民工与被执行人企业的双方利益,促成双方和解。在采取执行强制措施时兼顾营商环境,被执行人企业账户可以正常运转,农民工也领取到工资,安心回家过春节。
作者: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