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联络员”聘任仪式举行


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 张玲)5日,全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联络员”聘任仪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乃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制发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联络员制度工作方案》进行解读,并向首批受聘的50位企业联络员颁发聘书。

会议指出,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联络员”制度,并举行首批联络员聘任仪式,是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政法机关主动服务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凝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要精准把握企业联络员的职责定位,发挥好法企之间桥梁纽带的关键作用。要持续深化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鞍山样板”。

会议强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市委政法委将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责,全力支持企业联络员制度有效运行。全市法院系统要确保联络员的意见建议“听得见、有回音、能落实”,切实将司法服务覆盖企业全生产周期、老百姓全生命周期,为营商环境“短期内实现明显好转、根本好转”作出司法贡献。


责任编辑:韩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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