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2日在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孙慧芳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是鞍山振兴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也是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扎实进步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年共立改废地方性法规7件,开展监督工作48项,作出决议决定11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6人次,提出代表建议251件,圆满完成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鞍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不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推动人大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履职必修课,打牢履职的思想政治基础,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全年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3次,党组会议25次。

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举办读书班2期,开展专题学习、研讨80余次。将查摆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始终,共查找出问题7个,做到清仓销号5个,经常性整改2个。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2条,所有问题均明确整改时限要求、责任部门和牵头领导,确保问题整改取得扎实成效。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谋篇布局,找准人大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制定了《鞍山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鞍山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鞍山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鞍山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和项目专项行动,深入企业和项目建设现场,详细了解企业运行、项目建设、营商环境等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2个。认真完成市委交办的促进宠物产业发展、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推动解决涉法涉诉上访等专项工作,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9条,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补选市人大代表24人,终止代表资格30人。

按照建设“四个机关”要求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在省、市主流媒体上发表稿件100余篇,宣传各级人大代表50余人次。加强制度建设,修订《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推动“数字人大”各项建设落地落实,赋能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协同、联动,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二、坚持以良法促善治,推进法治鞍山建设迈出新步伐

抓好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期待,坚持问题导向,形成了具有鞍山特色、富有时代感的立法成果。制定《鞍山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拉链式开挖、安全隐患等问题,构建道路挖掘“全链条”治理体系。《鞍山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首次采取三审制,是全省首部规范城市道路挖掘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定《鞍山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对热线受理范围、诉求人权利与义务、问题通报机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范,推动群众诉求问题有效解决,同时废止《鞍山市群众诉求办理条例》。积极推进《鞍山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立法工作,相关专门委员会做到早介入,参与条例修改,两部条例已完成一审。各有关专门委员会采取多种形式,对我市现行有效的41件地方性法规开展集中清理。

积极推进民主立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题会议制度,认真执行地方立法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切实把好法规立项、起草、审议质量关。充分发挥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33名地方立法咨询专家作用,夯实立法工作基础。坚持法规草案通过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制度,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全年共开展立法调研及召开立法座谈会、征求意见会40余次,征求意见500余条,采纳80余条。认真做好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等12件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建议。召开立法新闻发布会,全年共3部法规对外发布。

切实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对3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出加快解决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薄弱等建议。连续四年对《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出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经营主体提供“全链条”服务,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等建议,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好转。首次对2022年制定的《鞍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面摸清底数,围绕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运行及作用发挥、业主反映问题解决、物业费使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鞍山市物业管理条例》有效实施。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4件。

三、注重提高监督刚性和实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对我市10个省级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调研,针对部分项目进展缓慢、要素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对巩固菱镁行业专项整治成果、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强化创新驱动、推动菱镁产业加速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等建议。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视察,就规范资金使用、强化后续管护等方面提出整改要求。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高新区新质生产力发展、经开区闲置资产盘活等情况进行调研,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听取计划、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市本级预算、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预算调整方案和财政决算。听取审计工作及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农业农村改革情况的报告。

围绕推进民生事业和社会发展开展监督。对城区早市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完善监管机制、规范经营行为等建议,推动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管格局。听取我市文体旅融合发展情况工作报告,提出强化规划引领、丰富产业要素、完善基础设施等建议,推动文体旅产业深度融合。对我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中小学校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等情况开展调研,推动相关事业发展。与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共同开展联动监督,对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高东北亚区域贸易水平、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情况开展视察、调研。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与城乡建设开展监督。听取我市防沙治沙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生态造林空间不足、后期管护能力薄弱等问题,提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林草治理和沙化耕地精准治理等建议。对千山湾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视察,提出加强周边环境整治、做好后续管护等建议。听取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针对畜禽养殖污染、工业固废堆放存在风险等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南沙河水污染防治、矿山扬尘污染治理、提升城区垃圾收运处置监管水平、巩固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等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机制改革、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推动破解“执行难”问题。对市检察院食品安全检察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持续深化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对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689件次。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为振兴发展献计出力

加强代表能力建设。分层次、多形式组织人大代表进行履职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代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党和政府献良策、为振兴发展作贡献,做新时代人民的好代表”为主题,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人大代表活动月”活动,围绕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开展专题视察、调研166次,形成调研报告75篇。

推动“两个联系”走深走实。深化拓展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倾听民声、吸纳民意,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座谈、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制定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代表家站规范化建设培训会,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托家、站广泛开展活动,推动解决就医、养老、交通等实际问题930个。

积极推进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建立议案建议提出前的研究沟通机制和审核把关机制,完善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和督办机制,确保代表议案建议提得好、办得好。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143件代表建议,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通过调研、视察、到所在选区联系群众等方式,提出的102件建议,全部交由“一府一委两院”办理,明确办理部门和督办部门。《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的建议》等10件重点督办建议,在《鞍山日报》上公布,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着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提升质效,代表对大会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认真落实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全年共编发《关于改善城区早市周边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的建议》等“直通车”重点建议6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均作出批示,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建议全部得到落实。

五、聚焦全市振兴发展大局,为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纲要贡献智慧和力量

认真开展专题调研。组成7个调研组深入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完成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调研,围绕“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和长远影响的重大问题、制约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和召开座谈会16次,形成推进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调研报告7篇,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编制“十五五”规划纲要提供有益借鉴。

广泛征集代表意见建议。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共征集社会各界关于经济发展、产业转型、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改善等方面建议310条,通过归纳整理筛选,形成有价值、有针对性的建议103条转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为“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提供参考。

依法组织审查“十五五”规划纲要。市人大财经委会同其他专门委员会,一对一地与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对接,依法开展初步审查,对“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建议,为召开代表大会做好准备。本次大会将审查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把“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任务举措转化为全市人民的意志和行动,动员全市上下为实现“十五五”的目标任务而不懈努力。

回顾人大常委会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二是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方式和程序,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权,确保人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三是必须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行使。四是必须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推动人大工作不断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

各位代表,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市)区人大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勤勉尽责的结果,是驻鞍部队、鞍钢等中省直单位、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过去一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常委会工作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提升,监督工作的刚性、实效性有待增强,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的举措还需不断优化,“四个机关”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今后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以改进。

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构建具有鞍山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促消费和扩投资,围绕深化改革和创新,围绕增进民生福祉,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人大职能,为实现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制度自信。紧扣市委中心工作谋划和开展人大工作,在推动振兴发展中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确保市委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落实到哪里。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认真履行任免职能,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立法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重要立法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坚持科学立法,制定好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确保立法工作有章可循。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小切口”,突出“小快灵”,修订《鞍山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府及其部门立法联动,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提升立法工作质效。推进民主立法,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让立法过程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立法经验,提升立法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三是切实做好监督工作。重点围绕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方面,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强化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鞍山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鞍山市城市供热条例》等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机制、高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市检察院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和壮大特色农业产业、构建文旅市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县域医共体建设、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情况开展调研。

四是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切实提升人大代表政治能力和依法履职水平。深入开展“三为一做”主题实践活动,办好“人大代表活动月”活动,组织代表积极参加视察、调研等系列活动。持续推动落实“双联系”工作,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深入开展代表建议“直通车”工作,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围绕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两个高质量”,在提得准、办得好上同步发力。

五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牢牢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发人大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做好人大宣传工作,讲好人大故事。进一步加强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县(市)区人大联系,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凝心聚力绘蓝图,开拓奋进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职尽责、守正创新,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鞍山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韩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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