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开始缴费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晓峰)7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6年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开始缴费,缴费时间原则上截至3月底,提醒广大职工医保参保人(含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及时缴纳。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是国家医保待遇清单中明确的重要保障制度,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的第二重补充性保障,能有效减轻参保人员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参保单位及其员工(含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每年按时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后方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待遇。2026年度我市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缴费标准为108元,其中有用人单位的(含单位退休人员),保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50%;灵活就业人员和一些单位无力承担缴费义务的困企、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保费由个人承担。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实行按年度缴费,新参保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的次月起一次性缴纳年度费用,其他已参保人员在年初的1至3月缴费。已参保人员在2026年3月31日前未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用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单位统一缴费的部分困企、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可延至5月31日前缴纳,待遇不受影响);2026年4月1日起未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暂停,缴纳后可即时恢复医保待遇。

从缴费形式上看,有单位管理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办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缴费事宜;灵活就业人员和部分困企、破产企业由个人缴费的退休人员以及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职工托管中心的退休职工,需自行到经授权的中国银行鞍山各网点和建设银行鞍山各网点缴费。为避免参保人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间里到银行网点办理人工缴费手续,出现排队拥堵的现象,我市医保部门协调承办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商保公司和缴费银行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拓宽缴费渠道,引导参保群众通过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手机银行或“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缴纳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费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实际累计发生合规医疗费用(含住院、门诊特慢病、“双通道”门诊高值药等)超过了本市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8.5万元)以上时,不设起付标准,可直接由承办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按90%的比例予以赔付;异地转诊、异地急诊住院治疗等发生的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赔付;参保人员未办理转诊自行到本市以外医疗机构住院且非异地急诊治疗发生的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医疗费用,按“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0%”的待遇标准政策执行。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年度累计赔付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60万元。

无论是本市看病还是异地就医,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赔付费用均无需患者个人先行垫付,参保人可在鞍山市域内外的就诊定点医院享受“一站式”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直接结算服务。


责任编辑: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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