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考试管理 市教育局发布学业质量监测具体安排


昨日,鞍山市教育局发布通知,明确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业质量监测具体时间安排,并从考试组织实施、命题管理、结果运用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全面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日常考试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根据通知,本次学业质量监测分学段、分科目有序推进。小学纸笔测试聚焦三至六年级,安排在2026年1月6日至8日;初中纸笔测试分段实施,九年级为2026年1月4日至5日,七、八年级则与小学三至六年级同步于1月6日至8日进行。初中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单独安排时段,七年级为2025年12月29日至30日,八年级为2026年1月4日至5日,九年级为2026年1月6日至7日。

在考试组织实施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严格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日常考试管理的通知》要求,严守考试时间节点,坚决杜绝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束课程考试等行为,全力保障考试安全。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组织纸笔考试,期末考试由各学校自主组织实施,各地区不得开展区域性或跨校际考试,也不得统一进行考试分析、试卷分析及质量分析。值得注意的是,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学四学科将采取同堂合卷、开卷测试的方式进行。

通知强调各学校期末考试命题需严格规范内容,合理控制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本校教学进度。针对命题能力不足的学校,小学阶段可由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本地教研人员命题;初中阶段可由鞍山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教研人员命题,也可由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本地教研人员命题,各初中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自主选用试卷。

在考试结果运用上,通知明确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为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得排名、不得公布,学校需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但严禁将考试结果在家长群中传播。此举旨在引导学校、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评价观,聚焦学生全面发展,切实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

此次明确学业质量监测要求,是深化“双减”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教育部门将加强对各地各校考试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科学的考试评价体系助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韩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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