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顺风车回归“共享互助”本质

常 名

近日,一位广东的顺风车车主晒出的两张订单截图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其中一张是从茂名到广州近350公里的行程,乘客支付了204.7元,而司机最终到手的收入仅为124.3元。平台以“信息服务费”的名义,从中抽走了80.4元,抽成比例高达39.3%。这个数字不仅令人咋舌,更将顺风车“隐形收费”问题摆在了公众面前。

有网友认为,本应以“共享合乘、分摊成本”为初衷的顺风车,其平台方正悄然演变为一个利润至上的“数字中间商”,所谓的“信息服务费”也逐渐成为“隐形收费”的代名词。当网约车市场的“高抽成”问题已被持续关注并逐步引导规范之时,性质更偏向公益互助的顺风车领域,反而成了一个被忽视的角落,任由平台利用规则的模糊性,将“服务费”的定义无限扩大,最终形成“抽血”式盈利模式,使司机和乘客的利益受损。

相关监管部门应尽快采取行动,出台针对顺风车平台的专项管理规定,明确平台的性质,并对收费标准、信息服务费的构成与上限比例作出清晰、合理的界定,从根本上杜绝平台利用模糊地带获取不当利益。各顺风车平台要按照规定向司机和乘客双方公开计价规则和费用构成,清晰展示每一笔订单的总费用、司机收入和平台服务费。只有实现“阳光下的抽成”,才能有效保障司乘人员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顺风车回归其“共享互助”本质,推动顺风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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