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耕地红线 节约集约用地

民以食为天,粮以土为本。今年6月25日是第34个“全国土地日”,为进一步提升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我市司法部门近日开展了以守护耕地为主题的普法宣传。

宣传中的几个典型事例都给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敲响警钟。第一个典型事例中,2021年,有关部门对位于岫岩偏岭镇内的30余处在耕地内堆放白云石的转运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清理转运白云石近10万吨,恢复被占用耕地40多亩,有效控制了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另一起典型事例中,一家公司在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工业园内占用耕地修厂房,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法院依法判处这家公司罚款22万余元。近日,岫岩法院系统还通过设置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违法用地查处等政策法规进行细致解读,引导人民群众严守耕地红线,自觉保护耕地。

鞍山市司法局普法科工作人员介绍,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比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守好宝贵的土地资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非常重要的。应引导社会关注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

全媒体首席记者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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